(一)资质管理的必要性
大家知道,市场管理离不开两方面内容,一方面是市场主体,另一方面是交易行为。建筑市场也一样。按照《建筑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建立工程准入、企业资质和人员资格三个方面的准入制度。根据目前的国情,我们认为短期内还不能取消资质管理。
首先,建筑工程不同于一般商品,价值巨大,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本着对人民对社会负责的态度,政府对建筑企业实行资质管理十分必要。其次,根据建筑产业的特点,业主购买的只是生产企业的能力,而无法直接选择产品。在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下,只能由政府充当评判者,判定企业是否具有相应的能力。第三,发达国家的建筑市场也存在准入制度。目前,日本、新加坡等国家全面实行建筑企业资质管理,西方发达国家已经形成了一整套完备的信用体系,如担保、保险等作为市场管理的保障。在目前我国市场信用体系尚没有健全和完善的前提下,还必须实行企业资质管理。第四,资质管理有很强的导向作用,是政府调控市场、引导行业发展的重要手段。目前,资质管理在引导行业结构调整和转变增长方式方面,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二)现行资质管理的弊端
当然,我们在坚持资质管理的同时,也清醒地认识到现行资质管理办法存在着诸多弊端:第一,限制了企业的经营范围。第二,没有建立有效的清出机制。第三,没有完全拉开企业层次,大的不强,小的不专。第四,部门分割、地区封锁的情况依然存在。第五,个人责任没有得到有效的追究,导致企业责任无法真正落实。
(三)下一步资质管理的调整方向
鉴于目前资质管理的弊端,我们将进行有针对性的适时调整。首先,在坚持现有“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三大序列的基础上,打造金字塔结构,形成大、中、小企业,综合型与专业型企业互相依存、协调发展的产业结构。
其次,进一步实现建筑市场“低端准入、高端放开”,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调整作用。
第三,转变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方式,引导企业进行工程总承包,满足投资主体多元化的需求。
第四,引导企业走质量型效益型的发展道路,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打造企业品牌。
三、新特级资质企业的市场定位
特级资质定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特级资质是一种荣誉和象征。它代表行业和国家的最高水平,是我国建筑业最高水平的体现。国家与国家的竞争,一定意义上就是企业之间的竞争。提到飞机制造,大家就会想到波音、空客等大型企业;提到美国、日本的建筑业,大家就会想到福陆、熊谷、清水等建筑企业。我国几百家特级企业挤在一个平台上,没有优势特别突出的。大家在国内市场上互相残杀,在国际市场上无法同那些大型企业竞争。因此,我们必须尽快引导培育少量专门从事“高、大、精、尖”工程的企业,让它们成为建筑业宝塔尖上的明珠。
( 二)打破行业限制,新特级资质企业可以跨行业承接业务。在横向打开的基础上,纵向同时放开,允许其在设计、施工两个领域开展业务,从而实现建筑市场“高端放开”。与特级企业相比,一级企业在本专业施工承包范围内,其承接范围与特级企业基本相同,从而形成有序衔接。
(三)特级资质企业是建筑业先进生产力的代表。它们是全行业科技进步和自主创新的火车头,具有技术创新和新材料、新工艺的研发能力,能带动全行业技术进步。而一级资质及以下企业的优势侧重在对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推广使用能力。
(四)特级资质企业应具有很强的综合实力。它们应有很强的经济实力、融资能力和管理水平,有能力与国际市场对接,承担国内外超大型、高难度的工程项目。
总之,通过对特级企业的正确定位,促使全行业在企业结构上拉开梯次,形成合理有序的竞争局面。
四、对有关问题的思考
最后,我就大家关心的问题,代表建筑市场监管司作几点说明:
(一)新特级资质标准引导的方向是完全正确的。包括一些具体指标都是黄卫副部长亲自审定的,大家要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
(二)特级资质企业重新就位,是为了让一部分更好的企业从第一集团中脱颖而出。部分企业暂时达不到新的标准,就该降为一级资质。我们将本着稳妥推进的原则,全面周密考虑,实现平稳过渡。
(三)尽快出台建筑企业一级及以下资质标准。部分达不到新的特级资质标准、降为一级资质的企业,承接工程的范围将不发生变化。
(四)鼓励有实力的总承包企业在高端市场做大做强。本次特级资质企业就位,将给具有设计能力的施工企业颁发设计资质,鼓励建筑企业开展施工图设计业务。申请特级资质的具体方式可灵活掌握,比如,有的同志提出具有全资设计单位的施工企业可以在申办特级资质通过后,再将原设计单位合并,我个人觉得这个建议不错。坚决反对为达到特级资质标准,施工企业录用多余的设计人员,因为那样对行业、企业和个人的发展都将产生不良影响。
(五)新特级资质标准增加了信息化建设的考核指标,有些企业存在顾虑,对此我们应当正确认识。据调查,目前一些企业比如中南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在信息化管理方面已经取得了很好的效果,通过使用信息技术,彻底改变了企业经营管理模式,为企业创造了巨大效益。信息化建设绝对不是买一套软件、上一个系统那么简单,它涉及到企业管理流程的再造,涉及企业的各个层面、各个部门。新标准在信息化建设方面,主要考核企业管理中是否真正发挥了信息化的作用,是否在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运用了信息化系统。
(六)关于如何考核企业科技活动经费,将出台细则。在特级资质标准中,在科技活动经费占营业额0.5%的基础上,将增设科技投入上限,避免对一些超大型企业要求过于苛刻。
(七)关于专利的问题。特级资质企业的专利必须是本行业内的专利。购入的专利在申报特级资质时也可以考虑给予认可,但应有个期限,比如出让期必须满三年,也就是说,科技成果已转化为企业的现实生产力。